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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我校学生申报陕西高校学生“青年实干家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5  阅读量:

各院(系)团委(直属团支部):

为充分发挥高层次青年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大学生到经济社会发展一线贡献才智、增长才干,搭好校地合作桥梁纽带,根据团省委、省委教育团工委印发的《关于实施陕西高校学生“青年实干家计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推荐参加陕西省高校学生“青年实干家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我校全日制非毕业年级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二)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对党忠诚,思想积极,作风优良;

2.热心党的青年工作,志愿为陕西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3.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31以后出生),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4.各级“青马工程”学员、有团学工作经历的优先;

5.身心健康。

二、岗位、职责和任职周期

(一)岗位

选派博士研究生到县(市、区)、硕士研究生到乡镇(街道)担任团建指导员。有条件的县(市、区)将结合学生学科背景、专业特长、发展需求,面向县域党政机关、科研机构、国有企业、非公企业、产业园区等基层单位,设置学生实岗锻炼的“第二岗位”(具体地区及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职责

1.调研青年状况。聚焦服务地团员青年聚集分布、行为特点、兴趣爱好、急难愁盼需求等,开展摸底调研,形成团员青年“画像”报告,为各地团组织有针对性开展工作提供参考。

2.拓展思政宣讲。立足服务单位实际和团员青年特点,结合个人入党、入团经历和成长收获,通过策划主题团日、讲授主题团课、开展主题宣讲等形式,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青少年工作。

3.参与基层治理。围绕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生态保护、文明创建、平安建设、困难救助等基层城乡社区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助服务地团组织开展工作。

4.助力地方发展。在深入观察和调研基础上,提出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微建议”、“金点子”,形成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咨政报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充分用好学校资源,积极谋划校地合作项目,推动校地合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5.深化专业研究。将论文写在大地上、将实验做到田野间、将所学用在一线中,在社会现实场景中发现“真问题”、产出“真成果”,切实提升学术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积极协助所在团组织书记开展工作,参与青年工作重要事项,联系指导部分区域或领域的青年工作,参与各级共青团组织开展的有关活动,完成所在团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

7.完成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实岗锻炼期间,应至少完成“四个一”工作任务,即开展1次思政宣讲,负责1个切实服务青年发展的工作项目,至少参与1项当地中心工作,提交1份与地方经济社会工作相关的咨政报告或调研报告。

(三)任职周期

选派人员服务周期为1年,期满轮换。聘期内高校学生采取“假期(课余时间)线下为主”和“平时线上为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线下在岗服务时长每年原则上不少于60天。支持表现优秀的选派人员延长服务周期,对于有意愿留在当地就业创业的,将积极创造条件予以支持。

三、推荐流程

(一)个人报名

有意参与的学生填写《陕西省高校学生“青年实干家计划”推荐人选名单》《陕西省高校学生“青年实干家计划”人选推荐表》(详见附件2、3),提交至各院(系)团委(直属团支部)。

(二)学院审核推荐

经导师推荐、院(系)团委(直属团支部)审核、院(系)党委同意后,以院(系)为单位将《陕西省高校学生“青年实干家计划”推荐人选名单》《陕西省高校学生“青年实干家计划”人选推荐表》于7月9日(星期二)中午12点前将纸质盖章版交至校团委2-2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tuanwei@nwu.edu.cn)。

(三)校团委推荐

校团委择优向团省委推荐选派人选。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发挥团学组织和骨干作用,深入学生宣传动员,依托已有校地结对机制,包括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青年实干家”专项立项团队、高校定点帮扶、研究生支教团服务地、实习实践基地共建、产学研基地共建等,切实促进青年成长与服务地方发展相统一。

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校团委

联系人:邹阳笛

电话:88308861

附件:

1.“青年实干家计划”县区岗位表.xls

2.陕西省高校学生“青年实干家计划”推荐人选名单.doc

3.陕西省高校学生“青年实干家计划”人选推荐表.docx



校团委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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