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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我校开展2018年度寻访“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09  阅读量:

各院(系)团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共青团陕西省委通知安排,校团委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9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奔梦路上 自强不息

二、活动时间

2019年5月至6月

院(系)推荐阶段(即日起至5月16日)

三、报名条件

1.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自立自强、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绩,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5.往届“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四、活动安排

各院(系)团委要以本次寻访活动为契机,充分挖掘典型,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会从各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中产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校级推荐阶段(即日起至5月16日)

各院(系)团委择优推荐1人作为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于5月13日17:00前将报名表及汇总表(附件1、2)纸质版(盖章)报送至校团委2-20室,电子版发送至nwushsj@163.com。由校团委择优推荐3-5人作为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经公示后报送至团省委。

(二)省级推荐阶段(2019年5月17日至5月27日)

团省委学校部会同有关方面,通过事迹展示、集中评审等方式寻访产生一批 “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并择优推介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后,将向全国组委会提交“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推介人选。

(三)全国寻访阶段(2019年6月上旬)

全国组委会根据各省推荐结果,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最终确定195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获得者,并通过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中国青年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布。

(四)颁奖活动(2019年6月中下旬)

活动组委会择期举行全国颁奖活动。

(五)奖金发放(2019年7月1日前)

全国组委会将直接把奖学金发放至获奖者个人账户。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

联 系 人:杨立强    

联系电话:029-88308576

电子邮箱:tuanwei@nwu.edu.cn


附件: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人选报名表;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人选推荐汇总表。

               

校团委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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