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附中团委、机关团支部、广大青年:
“陕西青年五四奖章”是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青联授予陕西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为集中展示当代陕西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广大青年积极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政治进步、品德高尚、贡献突出的优秀青年典型,激励全省广大青年积极投身“五新”战略任务,全面助力脱贫攻坚,为谱写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发展新篇章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青联决定开展第18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根据共青团陕西省委和陕西省青年联合会《关于开展第18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陕团联发﹝2018﹞66号)有关要求,现将我校推荐参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个人奖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为14至40周岁(1979年5月1日—2005年4月30日出生)的陕西籍青年,或主要工作、定居在陕西的青年;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4.理想信念坚定、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本领过硬、品格高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精神文明榜样作用;
5.勤于学习,甘于奉献,勇于创新,扎根基层,爱岗敬业, 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 或在助力脱贫攻坚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对青年具有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6.2016年以来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或在国际国内各类重大比赛及其他评选活动中为国家和陕西赢得重大荣誉。
集体奖申报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成员以14至40周岁(1979年5月1日—2005年4月30日期间出生)并在陕西工作或生活的青年为主体,占集体总人数比例不低于75%;
2.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2016年以来在省级(含)以上重要建设领域、助力脱贫攻坚、重点工程项目、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发挥关键作用,取得突出业绩。
二、推荐指标
各单位限推荐1名候选个人和1支候选集体。
三、工作进程
1.2018年12月17日—2019年1月5日:个人(集体)申请,单位推荐。凡符合条件的个人(集体)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对照推荐标准,经核实并研究同意后,上报相关材料;
2.2019年1月6日—1月13日学校评审;
3.2019年1月14日—1月17日校内公示;
4.2019年1月18日—2月28日整理推荐材料、录制微视频,推荐上报。
四、推荐材料要求
1.推荐个人填写《第18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推荐集体填写《第18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正反两面打印,请按照要求填写、签署意见、加盖所在单位党委公章。
2.能充分反映个人(集体)突出成绩的详细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A4纸张打印),一式三份。提供5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具体格式见附件3),一式三份。
3.推荐的候选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证书的复印件;推荐的候选集体提供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获奖证明及佐证材料的复印件。
4.以上申报材料切勿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
五、工作要求
1.各推荐单位要对推荐人选(集体)进行资格审核,认真填写推荐材料。要征求推荐人选(集体)所在单位党组织等有关方面的意见。
2.各单位将推荐人选(集体)申报材料于2019年1月5日下午17:00前报校团委组织部(长安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16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校团委在充分征求学校组织、人事等方面意见并报校领导同意后确定我校推荐人选(集体)。同时协调推荐人选(集体)完善申报材料,报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青联评选。
联 系 人:刘 博
联系电话:88308234
电子信箱:tuanwei@nwu.edu.cn
附件:
1.第18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doc
2.第18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doc
3.事迹简介例文.doc
4.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青年联合会关于开展第18 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pdf
共青团西北大学委员会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