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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学生社团年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25  阅读量:

各有关单位、学生社团:

为规范学生社团管理,深化学生社团育人功能,积极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按照中省有关大学生社团管理文件精神及《西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对我校学生社团开展年审工作,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年审时间

2018年12月-2019年1月。
二、年审对象

我校2018年12月24日前注册成立的所有学生社团。
三、年审内容

本次年审围绕学生社团的规模、社团成员构成、年度活动情况、是否成立团支部、负责人情况、指导教师情况及指导意见、业务指导单位意见、财务状况、有无违规违纪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查。
四、年审程序

1.业务指导单位初审(2018年12月25日-29日)各院(系)、相关职能部门需按照通知要求对指导的学生社团进行年审初审工作。各学生社团须按照《关于填写西北大学2018年学生社团年审材料的注意事项》(附件1)要求,如实填写《西北大学学生社团年审表》《西北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登记表》《西北大学学生校外顾问备案表》《学生社团校外机构合作备案表》(附件2-5),于12月29日前交至各自业务指导单位并完成初审。

2.学校审核(2018年12月30日-2019年1月8日):各学生社团的业务指导单位根据初审情况,填写《西北大学学生社团信息汇总表》(附件6),并将本单位指导社团的年审材料加盖公章于1月3日17:00前交校团委文体与社会实践部(2-20),电子版发至邮箱nwushsj@163.com
五、相关要求

1.根据《西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学生社团在发布年审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年审材料。如超过规定时间3个工作日仍未报送年审材料的,该学生社团将视为自行解散,将对其予以取缔注销”。

2.校团委将严格按照《西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开展社团年审工作,并及时公布年审结果。通过年审的社团方可在2019年招收新成员、开展活动。

3.对于年审“不合格”的社团,校团委通知其业务指导单位按照整改意见,在15个自然日内完成整改。逾期或整改仍不合格者,直接注销。
请各学生社团及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务必把握年审时间安排,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

联系人:杨立强,联系电话:88308576。
附件:
   1.《
关于填写西北大学2018年学生社团年审材料的注意事项
   2.《西北大学学生社团年审表
   3.《西北大学2018年学生社团活动登记表

   4.《西北大学学生社团校外顾问备案表
   5.《学生社团校外社会机构合作备案表
   6.《西北大学学生社团情况汇总表


                                                  校团委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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