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
根据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文件(陕团办发〔2018〕54号)关于申报2018年度“陕西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通知,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团十八大精神,激励广大基层团组织积极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政治进步、作风优良、成绩突出的优秀基层团组织典型,团省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先进基层团组织。现将申报“陕西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组织团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研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尤其是“7.2”重要讲话,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团的十八大精神。团员队伍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具有较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能够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3. 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严格落实团内有关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4. 团支部(团总支)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取得实效,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5. 已经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组织信息完整,无违规发展团员情况。最近三年获得过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或校级以上综合性表彰。
二、申报时间及程序
1.申报时须如实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并撰写2000字的事迹材料。填写申报表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用词规范,不超出规定的页面,不在表中出现空白或“材料附后”等情况。所有表格请用普通 A4 纸正反两面黑白打印。
2.请各申报单位于2018年11月26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表、事迹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报校团委组织部(学生活动中心2-16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王伟、刘博 联系电话:88308861,88308234
电子邮箱:tuanwei@nwu.edu.cn
附件:《“陕西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docx
校团委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