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属学生组织、社团: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现就各团属学生组织评选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二、候选人名额分配
评选项目 单位 |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 单项奖学金 |
学生会 | 8 | 10 |
社团 | 10 | 12 |
学生媒体 | 5 | 8 |
学生艺术团 | 2 | 4 |
校乐团 | 2 | 4 |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1.学习成绩排全班前1/2以内,本学年无挂科现象;
2.担任各单位主要干部满一年,工作认真负责,表现突出;主要干部包括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部长;社团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和各社团负责人;学生艺术团正副团长;校乐团正副团长。
3.本年度在院系没有获得校内奖学金项目。
(二)单项奖学金
1.学习成绩良好;
2.工作满一年,积极认真,无不良表现;
3. 本年度在院系没有获得校内奖学金项目。
四、评选时间
学生会、学生媒体、学生艺术团、校乐团评选结果统一汇总到校学生会秘书处,社团评选结果统一汇总至社团管理中心,并于10月10日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报校团委,过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一)各学生组织评选过程要公开公正,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民主透明,评选出合适的人选。
(二)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宁缺毋滥。各参评人员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各单位负责人要对参选人填报材料严格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将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
(三)对2016-2017学年工作满一年但因换届已不在岗的符合条件的主要负责人要予以考虑。
(四)社团包括社团管理中心、校青协、校科协及各社团;学生媒体包括共青团新媒体中心、金色年华报社及金色家园网站。
附件:关于在团属学生组织中评选奖学金的通知原文及申请表。
校团委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