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推动“人才强市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吸引更多优秀青年创业人才集聚港城发展,团市委、人才办、科技局、人社局等单位决定联合举办第二届“创业张家港”青年精英创业大赛。现将我校参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要求
1.拥有尚未进入实体运营阶段的创意项目,努力把创意转变为现实的优秀青年、青年创业团队。
2.特别针对“工业设计、移动互联网、软硬件设计、动漫设计”等领域。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无不良信用和违法纪录,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包括在校大学生)皆可报名参赛。
二、参赛流程
(一)报名并提交项目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以院系为单位将参赛作品报名表和申报书电子版(见附件)于6月15日前交校团委。创业项目申报书将作为比赛和晋级的基础材料和重点环节。
(二)项目交流对接
参赛项目提交后,第一时间交由全市各区镇、创业孵化基地、有关企业进行对接,达成初步意向,主办方将邀请项目递交人前来我市对接洽谈,并适时组织相关企业负责人及区镇赴高校院所与项目递交人面对面集中交流。
(三)初评
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对参赛项目进行初评,结合项目对接情况,确定进入下一轮的参赛项目。
(四)决赛
专家评审小组现场评审对参赛项目进行终审,评选出获奖项目并于8月底前完成网上公示工作。
(五)总结表彰(9月中下旬)
对获奖项目,大赛主办方将统一进行表彰。
三、优惠措施
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一等奖,奖金人民币20万元/项目;
二等奖,奖金人民币10万元/项目;
三等奖,奖金人民币5万元/项目。
各类获奖项目先给予1万元/项目,其余资金待项目落户张家港并正常运行后按大赛奖金拨付管理办法予以拨付。除此之外,落地优秀项目可申请张家港市其他人才专项资助,与大赛落户项目资助可以累加。大赛将设优秀组织奖若干,根据工作绩效,给予院校创业大赛活动办公室5000元/单位奖励。
(二)政策扶持
1.获奖项目将优先入驻青年创客社区(周边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集孵化服务、创业指导、中介服务、资本融资等创业服务和吃、住、休闲等生活服务于一体)及各创业产业园区,可享受园内的优惠措施和服务。
2.建立由青年商会企业家、投资人、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组成的“创业导师团”,对通过初评的创新创业组项目进行“一对一”指导,所有获奖项目均由导师团提供设计论证、产品研发、市场营销、企业管理、资本融资等方面的专业指导与服务。
3.推荐优秀项目参加青年创业训练营等活动,并优先推荐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常态化开展项目对接活动,适时邀请与本市产业相配套的项目负责人与本土企业家投资人进行深度对接交流,经确认后,相关费用均由主办方承担。
4.创新创业组获奖项目直接进入“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计划评审面评环节。特别优秀的项目将优先推荐“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计划、参加市级科技项目评审等,并为落地项目提供更高层次的项目资助、投融资服务、生活安家补贴等扶持政策。未获奖但符合有关张家港重点引进产业节点的项目的,作为储备项目,给予持续的跟踪对接支持。
四、注意事项
1.已获评(列入)张家港“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计划的项目和人才团队不得参加大赛。
2.参赛团队核心成员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因参赛项目引发的法律及其他相关问题或纠纷,概由参赛项目所属团队承担。
3.参赛人应对参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即取消参赛资格。
4.对已获奖并享受落户资助的项目,如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资金或无正当理由中止项目的,一经核实,将追回已拨付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金哲
电 话:029-88308234
共青团西北大学委员会
2015年4月13日
附件一:张家港市重点产业需求
附件2:第二届“创业张家港”青年精英创业大赛报名表
附件3:第二届“创业张家港”青年精英创业大赛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