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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01  阅读量:

各院系团委: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制度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76号)、《关于做好2014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4﹞118号)精神,省政府办公厅、团省委、教育厅决定联合开展2014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6月16日—6月23日 报名遴选

7月14日—8月15日 学生见习

二、遴选原则与条件

(一)遴选原则

学生自愿报名与院系推荐相结合,校团委会同有关院系择优选择。

(二)岗位名额和分配  

省级单位5个,西安市3个,西咸新区2个。

接收见习大学生的单位为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安市和西咸新区等省市单位,具体岗位由省大学生见习联合工作小组统一分配。

(三)遴选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积极,政治立场坚定;

2.     须经学校确认考试或实习时间与见习时间不冲突并自愿参加见习;

3.     身体健康,道德良好,成绩优良,富有社会责任感,具有一定的工

作能力,综合素质较高;

4.     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5.     家住西安或能够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6.     见习学生需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二、大三在校本科生。

三、见习学生要求

1.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管理,努力做好分配的各项任务。

2.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3.注重自身形象,着装大方得体,讲文明,懂礼貌,积极展示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4.注意人身、交通、饮食等安全事项。

四、报名程序和相关要求:

学生填写《见习大学生登记表》(一式三份),经院系审核盖章,于2014年6月23日下午四点前,交校团委办公室。

见习单位向见习大学生发放见习补助(每人800元),见习学生保险由校团委统一购买。

请各院系高度重视,积极动员,严格遴选程序,按时完成该项工作。

联系人:刘博  

联系电话:029-88308234

校团委   

2014年6月16日

附件:通知原文和登记表

140295085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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