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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陕西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29  阅读量:

各院系团委:
根据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文件关于申报“陕西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通知,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团十七大精神,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激励引导广大基层团组织更加奋发有为,为加快建设“三个陕西”、实现中国梦而不懈奋斗,团省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先进基层团组织。现将申报“陕西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围绕党政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团的活动,工作活跃,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所在单位和青年中得到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按期足额上缴团费。认真完成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工作。
3.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最近三年获得过市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或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
二、申报时间及程序
1.申报时须如实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并撰写2000字的事迹材料。填写申报表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不超出规定的页面,不在表中出现空白或“材料附后”等情况。所有表格请正反两面打印。
2.请各申报单位于2013年11月10日前,将申报表、事迹材料(一式两份)一起,统一报校团委,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刘 博
电话:88308234
地址:校团委办公室(长安校区5号楼436室)
电子邮箱: tuanwei@nwu.edu.cn
附件:“陕西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共青团西北大学委员会
201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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