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机关团支部、广大师生:
“陕西青年五四奖章”是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青联授予陕西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为集中展示当代陕西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树立政治进步、品德高尚、贡献突出的优秀青年典型,激励全省广大青年为加快推进“三个陕西”建设、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根据《“陕西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办法(试行)》(陕团联发〔2011〕7 号),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青联决定,举办第 13 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为14至40周岁(1974年5月1日—2000年4月30日出生)的陕西籍青年,主要工作或定居在陕西的青年。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4.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品格高尚,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
在考察推荐过程中,既要重点关注人选的思想道德素质、工作才能和工作业绩,又要突出基层导向、普通岗位导向。
二、申报程序
1. 我校可推荐1-2名人选,各单位如有合适人选请积极推荐。推荐人选时要扩大视野、广辟渠道,重点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要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征求单位党组织、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
2.推荐人选要认真填写《第13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见附件1),如实整理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撰写500字的事迹简介(格式见附件2),A4纸打印(其中申报表须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一式2份,并提供电子版;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证书的复印件,并提供2寸近期彩色红底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申报材料切勿过度包装,普通 A4 纸黑白打印即可。
3.请各推荐单位务必于2014年3月21日前将推荐所需的资料统一报校团委,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 校团委在充分征求学校组织、人事等方面意见并报校领导同意后确定我校推荐人选。
地址:长安校区5号教学楼5436办公室。
附件:1. 第13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2. 事迹简介例文
共青团西北大学委员会
2014年3月12日
附:通知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