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为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实事求是、勇于创新,促进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发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不断提高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经研究决定举办我校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竞赛组织机构
1.设立竞赛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竞赛活动,对竞赛中的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映方
副组长:李 浩
成 员:田兵权 王 强 王正斌 李 华 刘 丰 陈 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竞赛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2.聘请校内外有关专家、学者,组成竞赛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集中评审。
3.各院系也要成立相应的竞赛组织机构,负责本院系的竞赛工作。
4.金色家园网站作为竞赛网络支持媒体,负责本次竞赛的全面宣传工作,并提供《作品申报书》等竞赛相关材料下载。
二、参赛要求
1.凡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中国籍学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申报作品参赛。
2.申报参赛的作品限于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要选择具有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领域,从现实社会生活中选择课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参赛作品须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3.申报参赛的作品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工作,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作者均须为学生。鼓励不同学科专业的学生联合申报参赛作品。
4.参赛作品须经作者本人或集体申报,由两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或科研组)推荐,经院系审核确认。
5.每个院系至少选送15件参赛作品,每件作品申报书及其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其中硕士作品不得超过报送作品总数的50%、博士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1件。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和集体项目按学历最高者区分,由第一完成人所在院系推荐。参赛作品须经过学生所在院系的资格及形式审查和初评后,方可向学校报送。
三、作品选题的范围
参赛作品选题一般要紧密结合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依托学科基础,符合“挑战杯”竞赛的特点和要求。
1.2012年立项的、符合“挑战杯”竞赛要求的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原则上必须参赛。
2.2012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立项并开展社会调查项目的团队,原则上必须参赛。
3.鼓励参与教师研究课题的学生,从教师研究课题中选择符合“挑战杯”竞赛要求的部分参赛。
4.鼓励参与其他项目或者自主开展项目研究的学生积极参赛。
四、作品评选的基本原则
竞赛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为基本评判标准,即作品是否具有较高的学术理论水平、创新性成果和实际应用价值,由竞赛评审委员会集中评审。
五、竞赛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初赛阶段(2012年9月20日—10月25日)
1.学校下发《关于组织开展西北大学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的通知》,举办专题讲座,通过橱窗、广播、网络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挑战杯”竞赛的相关知识。
2.召开竞赛工作会议,部署竞赛具体工作。
3.各院系成立领导小组,确定院系参赛组织实施计划,在学生中做充分的宣传动员工作。
4.各院(系)团委要设立报名点,参赛团队向所在院(系)提交《西北大学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初赛项目申报表》(含电子版,表格可在金色家园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由各院(系)团委收齐后连同《汇总表》(含电子版)于10月19日前送至校团委办公室。
5.校团委牵头,于10月25日前组织人员对申报的初赛项目进行筛选,确定复赛入围作品。
第二阶段:复赛阶段(2012年10月26日—12月31日)
1.各部门积极配合,为参赛团队提供咨询和各种可能的服务。各参赛团队要积极联系专业指导教师,为完成作品申报书提供指导。
2.各参赛团队要认真学习作品申报书的相关要求,虚心请教,潜心研究,相互合作,完成作品。各院(系)团委将本单位的作品收集后12月25日前交校团委。
3.校团委邀请专家集中评审,通过专家书面评审的方式,评出入围决赛的作品,并对作品提出修改意见。进入决赛的作品,利用暑假开展文献查阅、科学实验、社会调查等工作,为最终完成作品做好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作品完善阶段(2013年1月1日—2013年3月10日)
入围决赛的作品,根据初评意见,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一步开展文献查阅、补充实验、社会调查、补充数据等工作,完善作品申报书。各院系3月10日前以将本单位的作品统一报送校团委。
第四阶段:决赛阶段(2013年3月11日—3月31日)
1.学校下发终审参赛通知。
2.院系组织学生做好终审参赛的各项准备工作。
3.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终审。
第五阶段:展览、表彰、总结阶段(2013年4月1日—4月20日)
1.举行学生参赛作品展览。
2.公布获奖名单,向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发奖杯、奖金和证书。
3.继续完善获奖作品,积极迎接第九届“挑战杯”陕西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4.总结成功经验,加以宣传推广,发现存在问题,酝酿解决方案,为推动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深入开展积累更多经验。
六、表彰奖励
1.根据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入围决赛的比例,共评出特等奖8名、一等奖17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每件获奖作品作者(或小组)分别奖励800元、500元、300元、100元。对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奖励同等数额的奖金。对获得省级以上“挑战杯”竞赛奖励的作品,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2.竞赛以院系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按团体总分排列名次。最高荣誉为流动杯——“挑战杯”,授予团体总分名列第一的院系,另设“优胜杯”分别授予团体总分名列第二至第五名的院系。团体总分计算如下:特等奖作品每件100分,一等奖作品每件7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4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20 分。通过终审的未获奖作品每件10分。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特等奖的个数决定团体总分的名次,以此类推至三等奖。若获奖等级和个数完全相同,则名次并列。
3.根据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制度化建设、仪器设备、经费投入、活动场地的配备情况、日常参与活动的学生数量、成果的多少等指标,评比产生“优秀组织单位”3个,颁发奖牌;评比产生“先进个人”5名,颁发荣誉证书。
七、几点要求
1.各院、系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紧密结合深入学习侯伯宇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将竞赛抓好抓实。
2.要坚持育人宗旨,突出创新理念,精心组织安排好竞赛活动,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到竞赛中来,进一步扩大竞赛的辐射面和影响力,巩固和扩大竞赛的群众基础。要向参赛的学生提供必要的辅导、指导和物质技术支持,帮助学生按要求完成申报手续等工作。
3.各院系及有关单位要积极制定配套政策,可通过设立院系大学生学术科技活动基金等办法,更好的扶持、激励学生参与课外学术科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