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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中国肯德基曙光基金”2011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30  阅读量:

各院(系)团委:

  “中国肯德基曙光基金”(以下简称“曙光基金”)是由百胜餐饮集团中国事业部及其所属肯德基品牌向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青基会”)捐资设立的长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大学生的专项公益基金。我校作为曙光基金二期布点实施高校,经过两年的运作,已取得了很好的反响。为确保本学年受资助学生的遴选资助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方式及名额

  曙光基金从新生入学时开始资助,标准为一至四年级按7000元、5000元、5000元、3000元的额度发放,如无特殊情况,经考评合格,受助学生可以连续申请连续资助,直到本科毕业。资助款按学年划拨,由曙光基金理事会办公室直接划入受助生个人银行帐户。

  今年我校受资助名额为15人。

  二、受助学生的选拔

  (一)选拔条件

  1.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2011级全日制本科学生。鉴于基金资助额度高,受资助学生的选拔应优中选优、困中选困;

  2.热爱祖国,思想进步,明礼诚信,团结友善,生活简朴。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我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并有优异的表现;

  4.身体健康,符合餐厅实践要求。学有余力,有一定的实践能力,能完成曙光基金社会服务活动的要求。

  (二)选拔评审机构

  学校成立选拔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严汉平

  副组长:张少为

  成 员:陈 欣 欧建东 赵金哲 陈朝辉 田和军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三)选拔程序

  采用“三级推荐、三次评审、三次公示”的选拔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1.校团委发布曙光基金资助信息,各院(系)团委向本院(系)学生进行介绍宣传。(9月30日—10月8日)

  2.申请资助学生由所在班级团支部推荐,填写《中国肯德基曙光基金申请表》,辅导员签署意见。(10月9日—10月10日)

  3.各院(系)汇总本单位申请情况,组成院(系)评审选拔工作组,按照选拔条件,进行第一次评审。评审分察看申请材料和面试选拔两个阶段,选拔出本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4人),名单公示后(公示期三天)报校团委。(10月10日—10月13日)

  4.校团委汇总申请人名单及材料,学校召开评审会议进行第二次评审,评审分察看申请材料和面试两个阶段,选拔出第二轮拟受资助学生,名单在全校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一周),名额为30人。(10月14日—10月20日)

  5.第二次选拔评审确定拟受资助学生到肯德基餐厅试工实习。由学校与陕西省希望办、肯德基公司共同进行第三次评审,确定15名受资助学生,进行第三次公示后,报中国青基会曙光基金理事会办公室审批。

  三、受助学生的管理

  (一)餐厅实践

  每个受资助学生须在指定的肯德基餐厅四年内参加不低于400小时的实践活动,期间遵守餐厅各项规章制度,同时享受普通计时工各项待遇。实践结束后,将由青基会与肯德基公司颁发实践证书。

  (二)社会服务

  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成立“曙光公社”社团,利用曙光基金的经费支持,有组织地开展社会服务活动。每个受资助学生参加社会服务项目四年内总时间不少于200小时。所有完成社会服务的学生,将获得由青基会与肯德基公司共同颁发的社会服务证书。

  (三)考评

  对目前已经接受资助的学生,要从受助生在校的思想品德、学习生活和在肯德基餐厅实践及曙光公社社会服务四个方面入手做好一年一度的考评工作。

  1.品学兼优。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各科考试总成绩排列名次在全班前50%。生活朴素,不奢侈浪费。

  2.积极参加餐厅实践和社会服务项目,表现良好。

  受助生在校的考评鉴定由院系团委和校团委做出,餐厅实践考评鉴定由肯德基餐厅和肯德基公司做出。考评合格者继续资助。考评结果填写《中国肯德基曙光基金受助生考评鉴定表》每人一式5份,由校团委统一于10月14日前报省希望办,省希望办复审后于10月30日前报曙光基金理事会办公室。

  如受助生没有继续申请资助的意愿,或受助生在学习、曙光公社或餐厅实践方面未达到基金资助要求,将终止对其资助,空出的名额不再另行选拔。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专人负责。曙光基金是共青团希望工程的一个品牌项目,也是我校近年来接受的较大金额的助学项目之一,必须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全力做好各项工作。

  2.做好宣传工作。要把曙光基金的特点、意义、选拔条件及程序、管理办法等向学生宣传,让学生充分了解该基金。

  3.严把遴选关。要对申请学生情况的真实性负责,严把选拔关,真正把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选拔出来,实现资助目的,扩大资助效果。

  4.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教育管理。要经常关心受资助学生的思想、学习、实践情况,帮助他们成长成才、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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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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