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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寒假“返乡宣讲”专项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05  阅读量:

各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实践育人工作,进一步落实《西北大学本科招生宣传工作实施办法》(西大教[2017]37号)文件精神,鼓励和发挥青年学生在招生咨询宣传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招生宣传工作持续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2018年寒假“返乡宣讲”专项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反哺母校恩情  展现西大风采

二、活动内容

1.招生宣讲活动

招生宣讲活动以团队形式进行,各团队在经过前期培训,确定宣传活动形式与内容,在寒假期间返回家乡高中,针对高中学生开展招生宣讲活动,积极宣传我校办学特色,鼓励有志愿的学生积极报考我校。团队成员一般为2-3名,生源地须为同一省(市、自治区),鼓励在同一个城市(地级市内)组队开展活动。

2.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

在集中培训后,团队成员利用假期时间,在招生宣讲活动的同时,走进中学或社区,积极开展具有特色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

三、报名条件

1.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2.热爱学校,了解校情校史,关心关注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3.有较强的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具有一定的宣传组织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4.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励金及各类奖学金者、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者优先);

5.有较强的安全意识,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6.能够参加返乡招生宣传培训会议(培训时间以不影响学生日常学习、考试为主,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团队负责人必须参加)。

四、申报与评审

1.申报时间: 2018年1月5日-1月9日;

2.活动评审:

(1)申报团队填写《西北大学2018年寒假“返乡宣讲”专项社会实践团队申报表》(附件1)、高中母校接收情况证明(附件2)(不作硬性要求,只作为评审参考);

(2)经院(系)初审后,汇总并填写《西北大学2018年寒假“返乡宣讲”专项社会实践院(系)团队信息汇总表》(附件3)报送校团委;

(3)学校以评审、答辩等形式确定立项团队,结果另行通知。

五、资助与管理

1.申报团队须在申报书中详细填写经费预算,学校将根据立项情况确定资助额度;

2.学校将向立项团队预拨付50%的立项资金,剩余50%将于结项后发放;

3.学校向立项团队统一发放宣讲材料、实践队旗等物资,统一购买实践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学校向立项团队成员报销学校往返家乡交通费(以学校差旅相关规定为准);

5.各立项团队应及时以新闻、微博、微信等形式向校团委报告活动进展情况,并作为后期资金发放和评优的参考依据;

6.立项团队成员需签订《西北大学2018年寒假“返乡宣讲”专项社会实践个人安全责任书》(附件4),并将安全责任书交至所在院(系)保管。

六、结项与评审

各立项团队根据活动要求,完成相关宣讲工作。在开学后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寒假社会实践总结与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准备结项答辩。

各院(系)报送材料时请将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校团委邮箱:nwushsj@163.com,所有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1月9日17:00。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

联系人:杨立强,联系电话:88308576。

附件:

1.西北大学2018年寒假“返乡宣讲”专项社会实践团队活动申报表

2.高中母校接收证明

3. 西北大学2018年寒假“返乡宣讲”专项社会实践院(系)团队信息汇总表

4.2018年寒假“返乡宣讲”专项社会实践个人安全责任书

团委

教务处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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