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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西北大学第三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和第五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4  阅读量:

各院(系)团委(支部)、学生会、研究生会:

西北大学第三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将于2020年12月隆重召开。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高校学生代表大会规则》(中青办联发〔2017〕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选拔我校第三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第五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相关规定,西北大学学生会第三十二届主席团、研究生会第五届主席团均由5人组成。各院(系)可推荐最多1名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提名人选。

二、候选人条件

1.为西北大学第三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学生代表;

2.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和爱国情感;

3.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乐于奉献,关心广大学生的成长成才,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4.恪守学生本分,学有余力、品学兼优,学习成绩综合排名须在本专业前30%以内,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5.锐意进取,勇于担当,对学生会、研究生会的职责、任务、工作特点与改革要求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6.具有代表性,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有较为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应当从校、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

三、工作原则

1.明确遴选条件,候选人须严格符合上述条件;

2.严格遴选程序,候选人应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院(系)团组织审核,院(系)党组织同意,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

3.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四、工作流程

1.报名推荐。(11月24日—12月2日)

学生自主报名,经班级团支部评议推荐、院(系)团组织审核,院(系)党组织同意后交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筹委会”)。

2.资格审查。(12月3日—12月4日)

学代会筹委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各院(系)推荐的主席团候选人提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3.综合考察。(12月4日—12月7日)

由校团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联合对主席团候选人提名人选进行综合考察,报校党委同意后,确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4.大会选举。

经西北大学第三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并向大会公告。

五、材料报送

被推荐人填写西北大学第三十二届学生会、第五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报名表(见附件1、2),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校学代会筹委会。提交报名表时须同时需提交加盖教务处或学院公章的成绩单、综合成绩排名证明,以及英语等级证书和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候选人推荐提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日17时。

联系电话:88308861

电子邮箱:tuanwei@nwu.edu.cn

附件:

1. 西北大学第三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提名人选推荐表.docx

2. 西北大学第五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提名人选推荐表.docx

共青团西北大学委员会

西北大学学生会

西北大学研究生会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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