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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大学生到碑林区政府机关见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30  阅读量:

各院(系)团委(直属团支部):

根据共青团碑林区委关于《2021年暑假大学生到碑林区政府机关见习工作方案》文件通知,结合各高校暑期放假实际情况,按照“自愿报名,择优选定”的原则,团区委决定联合开展2021年暑期大学生到碑林区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现将我校该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6月30日—2021年7月5日报名遴选

2021年7月20日—2021年8月31日 学生见习

二、遴选办法

(一)遴选原则

采取学生自愿报名与院系推荐相结合原则,由校团委会同有关院系择优选择。

(二)遴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积极,政治立场坚定;

2、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3、家住西安或能够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4、须经学校确认考试时间与见习时间不冲突并同意参加见习;

5、身体健康,道德良好,成绩优良,富有社会责任感,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较高;

6、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7、就业见习岗位将由大学生见习联合工作小组统一分配。

三、见习安排

团区委向区级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征集2021年见习大学生需求计划,并统一分配见习岗位。接收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好见习生在本单位的工作,合理安排见习岗位,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安排专人对大学生进行指导。

见习期间,除安排好见习大学生在见习单位参与日常工作外,同时开展好以下活动:

1.2021年暑假大学生到机关见习工作对接会;

2.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宣讲;

3.组织见习大学生参观市民中心(党群服务中心)、西安创新设计中心、陕西动漫产业平台等。

四、见习考核

见习结束前,每名大学生填写《大学生见习考核表》并完成一份1000字以上的见习总结交见习单位。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大学生工作表现在《大学生见习考核表》上签署意见,连同见习总结一并反馈至团区委。团区委将相关材料一并反馈至各相关高校团委。

五、其他要求

(一)见习大学生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管理,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注重自身形象,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处理见习单位重要公务,不得处理相关文件。见习大学生不参与见习单位应急值守及抢险救灾等工作。

(二)以自身健康安全为首要前提,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实习开展前和过程中,充分研究形势,做好安全预案,妥善做好有关安排。

(三)区政府办公室统一协调,向在区政府机关见习的大学生提供临时工作餐卡和出入证。

请报名的学生将《2021年暑期政府见习报名表》经院系签字盖章后于7月5日前报送至校团委文体与社会实践部,电子版发送至nwushsj@163.com。校团委统一向碑林区团委推荐。

附件: 1.《2021年暑期政府见习报名表

   2. 《大学生见习考核表

校团委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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