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直属团支部):
根据团中央《关于开展全省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开展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帮助大学生积累社会实践经验。团省委决定开展全省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现将我校该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整合党政机关、企业资源,为大学生提供实习岗位,帮助大学生在实践中树立正确就业观,把准自身职业发展定位,储备工作经验,助力大学生在实践中增长知识、锤炼品格、练就本领,提升就业核心竞争力。
二、时间安排
2021年6月30日—2021年7月4日报名遴选
2021年7月—8月(具体时间以用人单位实际需求为准) 学生见习
三、活动内容
切实加强实践育人,深度结合我省吸引人才、产业发展等方针,通过组织大学生到相关单位实习,引导大学生开阔视野、经受锻炼,拓宽大学生社会实践渠道,帮助大学生找准自身定位,树立正确就业观、择业观,为就业打好基础。
四、申报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坚定的政治方向,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学习勤奋、学业优秀,具有创新精神,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全人格,身体健康;
3.具有较好的理论功底和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各类办公软件;
4.综合素质较高,表现突出,在学生中有较强的影响力。
五、活动要求
1.见习大学生以自身健康安全为首要前提,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实习开展前和过程中,充分研究形势,做好安全预案,妥善做好有关安排。
2.各院系团委要做好实习学生的动员、选拔工作。将实习学生申请表、汇总表(电子版)及扫描件请于7月4日上午12:00前发送至校团委文体与社会实践部邮箱:nwushsj@163.com。校团委将向团省委统一推荐参与遴选。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
联系人:杨立强,联系电话:88308576
附件:
1. 《实习单位岗位信息汇总表》
2. 《实习学生申请表》
3. 《实习学生汇总表》
校团委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