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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关于组织开展寻访2020年度“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04  阅读量:

各院(系)团委(直属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大力加强新时代青年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在当代大学生群体中选树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身边榜样,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自强精神,按照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团省委通知安排,现将我校组织开展寻访2020年度“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6月至11月

二、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 奋勇争先

三、奖励设置

1.“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获得者10名;“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100名;

2.从“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中择优推荐1人至团中央参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获评者每人可获得证书及10000元奖学金;从“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中择优推荐87人参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评者每人可获得证书及2000元奖学金。

四、报名条件

1.截至2021年暑假前,在学的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报到、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事迹类别共9个,分别为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基层建功

五、工作安排

1.各院(系)团委(直属团支部)应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宣传,组织符合推选条件的同学积极申报,推选过程和结果应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汇报。校团委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择优推荐1-2人作为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经公示后报送至团省委。

2.请各院(系)团委(直属团支部)于2021年9月15日前统一将推荐结果报送至校团委文体与社会实践部,相关材料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word版)发送至nwushsj@163.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文体与社会实践部。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3468626263

邮箱:nwushsj@163.com

附件:1. 《西北大学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校团委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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