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西北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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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西北大学委员会2021年12月团组织生活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1-12-06  阅读量:

各团(工)委(直属团支部)、团属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共青团改革,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规范和活跃基层团组织生活,统筹指导各类活动开展,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增强工作活力,经校团委研究,下发2021年12月团组织生活指导意见。具体如下: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西北大学大学生团员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试行)》,全体团干部认真学、组织团员青年深入学,基层团支部开展“三会两制一课”,校院两级“青马学校”要将全会精神纳入培训课程体系。通过小规模、面对面、互动式宣讲,制作系列宣传文化产品,营造浓后舆论氛围等方式宣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及时将团支部开展学习情况录入“智慧团建”党史学习教育专栏。

2.开展校级青马工程第十三期大学生骨干培训班结业暨第十四期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开班相关工作。完成校青马推优入党相关工作,做好第十三期培训班结业表彰和第十四期培训班开班仪式,在新一期青马学员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3.完成我校第二批团建工作标杆院(系)和团建工作样板支部建设中期考核工作。根据《共青团西北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批团建工作标杆院(系)和团建工作样板支部建设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对照《西北大学新时代团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所列指标和申报时提出的目标任务开展对标自查。标杆院系重点围绕实现“五个到位”,样板支部重点围绕实现“七个有力”,做好本次中期考核工作。

4.规范开展2021年度团员年度评议及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按照《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青办发〔2019〕6 号)要求和《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1 年版),请各基层团支部根据《共青团西北大学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团员年度评议及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开展2021年度团员年度评议及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

5.规范召开 2021 年度共青团“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专题组织生活会。根据《共青团“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指引文件、《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请各基层团支部根据通知要求规范召开 2021 年度共青团“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专题组织生活会。

6.主动自查并做好2021年团费收缴工作。目前已进入2021年底,请各院(系)团委(直属团支部)主动自查本年度团费上缴情况,并在财务系统内清缴本年度1-4季度的团费,按时提交团费缴纳清单电子版至校团委邮箱。

7.做好“挑战杯”竞赛院(系)推荐和复赛评审工作。各院(系)团委(直属团支部)要按照竞赛通知要求,认真组织院(系)初赛,做好项目评审、辅导、宣传和材料报送工作,按指标要求推荐优质项目参加校级复赛。竞赛组委会按照竞赛通知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组建复赛评审委员会,按类别对入围复赛项目进行集中评审。

8.做好2022年寒假社会实践工作。各团(工)委(直属团支部)应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热情,积极组织,鼓励实践队跨学科、跨专业联合组队,积极策划,踊跃申报。

9.做好学生会组织相关工作。按照团省委《2021年度陕西省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分类评估调研工作方案》做好我校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公示,配合省学联赴兄弟高校开展学生会组织改革复评。完成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的材料归档总结工作。指导全校学生会组织加强政治学习,强化作风建设。指导学生会组织成立120年校庆校园文化活动学生策划小组,开展校庆演出节目征集等工作。

10.做好研究生支教团管理服务工作。密切跟踪第23届研究生支教团的支教服务工作。做好第24届研支团“玉兰初开”岗前培训,同时指导团队全员参加团省委组织的区域化联合培训。开展2021年“情暖寒冬点亮微心愿”活动。

11.严抓学生社团日常管理,做好学生社团年检工作。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各学生社团指导单位暂停学生社团参与人数百人以上规模的线下活动审批,同时结合学生社团管理相关制度,从严要求、严格管理,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根据《西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要求,即将进行本年度学生社团年检工作,请各学生社团在指导教师和指导单位的帮助下做好总结梳理和材料报送工作。


共青团西北大学委员会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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