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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报我校2021年度“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09  阅读量:

各院(系)团委(直属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结合庆祝建团100周年,进一步用身边的榜样力量引领广大同学不断坚定理想、传承红色基因,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强国有我”青春宣言,按照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团省委通知安排,现将我校2021年度“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4月至9月

二、活动主题

请党放心 强国有我

三、奖励设置

1.“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获得者10名;“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100名;

2.从“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中择优推荐1人至团中央参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获评者每人可获得证书及10000元奖学金;从“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中择优推荐67人参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其中包含“社区实践”24人,获评者每人可获得证书及2000元奖学金。

四、报名条件

1.截至2022年暑假前,陕西省内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参与省内社区实践的高校在校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五、工作安排

1.各院(系)团委(直属团支部)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宣传,鼓励符合推选条件的同学积极申报,相关推选过程和结果应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汇报。校团委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择优推荐1-2人作为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经公示后报送至团省委。

2.请各院(系)团委(直属团支部)于2022年5月23日前统一将推荐结果报送至校团委青年体验中心,相关材料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word版)发送至nwutwqntyzx@126.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青年体验中心。

联系人:李晓杰

联系电话:15129365087

邮箱:nwutwqntyzx@126.com

附件:西北大学2021年度“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docx

校团委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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