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一则有关“俄罗斯家暴去罪化”的新闻从外媒一路火到了国内各大新闻平台。
俄罗斯新法规定:轻微家暴初犯将不再被视为刑事犯罪行为,而将被视为级别较低的“违反行政法规行为”。对施暴者最高处以3万卢布罚款,或行政拘留15天,或履行社会义务150小时的处罚。
对于此项新法的提出,一部分人表示认同,认为有时候人们对于“家庭暴力”与“家庭冲突”概念的混淆,会使那些非故意施暴者在旧法实行时受到过重的惩罚。并且据一些行政工作人员反应:诸如在丈夫被送入监狱后妻子在送给其的书信中表达懊悔之意之类的事件层出不穷,他们认为,适当减轻刑罚或有利于减少此类闹剧发生。
但也有很大一部分人对新法表示了抗议,他们认为,此法的推出会让本就家暴泛滥的俄罗斯的女性所处的困境加剧,成为对施暴者的鼓励因素,助长家庭暴力。
于我来说,我对于这项法规是不认同的。不论俄政府如何呼吁:区分“家庭暴力”与“家庭冲突”,并给“非故意施暴者”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我认为,这都是对于受害者的再次伤害。对施暴者开恩,难道不是对于受害者的微小人权的漠视?放走一个危险分子,难道不是纵容他再次危及他人?
家暴在俄罗斯如此横行的一部分原因,是男少女多的现状,使女性地位低下,甚至许多女性,在遭受家暴后还要忍气吞声。而层出不穷的以书信方式表示忏悔的闹剧,难道不是女性地位低下的再一次体现吗?一方面,那些将丈夫告上法庭,使他们承受牢狱之苦的女性在未来的安全并未受到直接保障,她们需要担心充满恨意的丈夫在出狱之后是否会加倍对其虐待;另一方面,女性的地位低下,使丈夫成为大部分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而妻子们就不得不为家庭生计而发愁。
因此,要想改善目前混乱局面,减轻刑罚绝不是治本之法,从根源上看,加强性别平等宣传,消除歧视,才是最重要的。
且亟待解决的也不只是“家暴”,那些如今在世界各地都存在的“校园暴力”、“性向歧视”,难道不是这个问题的另一面体现吗?同样是因为人们对于施暴者的仁慈,或者是对此类暴力的忽视,助长了暴力的进一步扩散,也使所有这些事件中的受害者,或与受害者相似者的人权受到越来越沉重的压迫和威胁。
若我们继续对这些受害者冷漠,对这些确切存在的歧视视若无睹下去,那么总有一天,全世界都将被暴力吞没,所有人都将处于危险之中。
因此,保护人权,阻止暴力的行动已迫在眉睫。在如今的混乱与躁动之中,只有当有人站出来,呐喊,呼吁人权的平等,才最终能从根本上消除人们所遭受的威胁,解救陷于危险之中的人民。平等与安全,终将从一个区域,传播到另一个区域;从一个国家,传递向另一个国家;从一个点,逐渐扩散到全世界,吞没一切的不公与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