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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西北大学第三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征集提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7  阅读量:

各位代表:

为推动学校建设发展,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引导学生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切实提升学生参与学校治理水平和效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中青办联发﹝2021﹞3号)和《西北大学学生会章程》《西北大学研究生会章程》,我校第三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实行提案制,现向各代表征集提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案由及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紧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证提案工作的严肃性、前瞻性、科学性。提案内容应是紧密贴和我校学生关切,有利于学校建设发展、学生成长成才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推动学校“双一流”建设和人才培养中心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二、提案范围

提案是学生代表在广泛征集学生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学生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照规定程序提请学校处理的意见和建议;是引导学生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提升学生参与学校治理水平和效果的重要途径。

1.教育教学方面,具体包括教育管理制度、教师教学、教学基础设施、教学课程安排等方面;

2.成长成才方面,具体包括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组织建设、学术能力培养、就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生奖惩等方面;

3.生活服务方面,具体包括住宿、饮食、图书馆服务、体育场地和器材、医疗卫生保障等方面;

4.权益维护方面,具体包括校园环境安全与治理、心理健康咨询等方面;

5.有关学校和学生发展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每类别的提案不少于代表团总提案的10%。

三、提案要求

提案征集工作是学代会(研代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其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学代会(研代会)代表应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撰写提案前应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学生意见,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二)凡学生代表均可进行实名提案,代表可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

(三)每名学生代表至少作为提案人提出一份提案,或至少参与两份提案的附议。

(四)各代表团团长应组织好本代表团的提案工作,做好宣传动员、布置落实工作,至少组织一次针对提案的集中讨论。要严把提案质量关,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提交的提案应具一定的代表性和针对性。

(五)提案的撰写须符合以下几点要求:

1.主题明确,重点突出。提案应内容具体,要求明确;

2.坚持“一事一案”“一事一议”。每件提案主要反映一个问题,凡“多事一案”的提案将不予立案;

3.充分把握内容结构。提案重点应放在建议部分,建议应突出重点、言之有物,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4.提案言之有据。学生代表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忠实反映广大同学的利益与要求,依据事实情况进行提案。所举事例和所列数据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5.撰写规范工整。提案须依照《西北大学第三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表》(以下简称《提案表》,详见附件1)及其相关要求准确、完整填写;

6.严禁抄袭或仿造提案。对有此类行为的学生代表取消其代表资格,情节严重者按相应法律或校纪校规予以严惩,所有提案内容都应在法律及校纪校规范围内。

(六)提案有下列情况不予立案:

1.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行政规章制度有抵触的问题;

2.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事项;

3.纯属个人或经调研数据分析后,被判定为不具有代表性、不能反映广大同学意愿的具体问题;

4.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符合提案规范要求的问题。

四、提交时间及方式

提案征集时间:2021年11月17日至11月24日。

截止日期前,各代表团团长将本代表团符合规范要求的提案按规定编号并顺序排列,发送至附件3中对接人电子邮箱。

附件:

附件1《第三十三次学代会、第六次研代会提案表》.docx

附件2 《第三十三次学代会、第六次研代会提案工作方法》.docx

附件3 各代表团对接人名单.docx

西北大学第三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

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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