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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西北大学第三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6  阅读量:

校内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各班级团支部:

为全面总结西北大学第三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经验,有效巩固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改革成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陕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西北大学学生会章程》《西北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拟于2021年11月召开西北大学第三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持续推进并不断巩固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改革发展,团结和带领全校青年学生爱国奋进跟党走,砥砺前行再出发,以优异成绩迎接建校120周年,为西大“双一流”建设贡献青春磅礴力量。

二、大会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西北大学长安校区(具体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另行通知)。

三、大会主要任务

1.听取和审议第三十二届学生会、第五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2.听取校党委对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的指示;

3.选举产生西北大学第三十三届学生会主席团、第六届研究生会主席团;

4.选举产生西北大学第三十三届学生(研究生)委员会;

5.审议通过《西北大学学生会章程(修正案)》和《西北大学研究生会章程(修正案)》。

四、提案工作

为推动学校建设发展,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提升学生参与学校治理水平和效果,我校第三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实行提案制。学生代表应认真履行代表义务,调研、收集学生意见并向大会提交工作提案,代表可以个人或联名方式提出提案,主要针对学生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五、工作要求

1.坚持党的领导、团的指导。本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是动员全体西大学子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和巩固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改革的重要工作,是全校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在党组织领导、团组织指导下,严肃认真召开本院(系)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并做好学校第三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相关准备工作。

2.系统总结,做好宣传动员。校内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要组织全体学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全国学联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精神,广泛宣传、深入动员,使全体学生关心、关注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与本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回顾和总结一年全校各级学生会组织的工作,组织引导全体学生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昂扬的精神风貌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营造良好氛围。

3.严肃认真,做好组织工作。本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在学校党委和省学联的领导下,在学校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协助下进行,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由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具体负责实施。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要按照相关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精心组织、规范运行,确保本次大会的胜利召开。


西北大学学生会

西北大学研究生会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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